1978年1月20日21時52分,浙江省平湖縣橡膠一廠再生膠車間硫化生產線的崗位發生了硫化罐爆炸事故,事故造成5人因工作殉職。
一、 事端概略及經過
發生事故的企業再生膠車間改裝硫化罐時,沒有按規則進行查看檢驗,就使用蒸汽試壓。當汽壓升到3公斤/厘米2時,發現硫化蓋上盤根漏氣,當即停開。工人在替換盤根后繼續進行第二次試壓,汽壓升到6公斤/厘米2,部分漏氣。但是仍然沒有引起重視,然后又進行第三次試壓,壓力升到6公斤/厘米2,工藝技術員便以為氣壓已達到工藝要求。裝入200千克膠料繼續進行試壓。21時10分,開始送汽,30分鐘后升到6公斤/厘米2,溫度160度,21時52分不幸發生。估量其時壓力6.5公斤/厘米2左右,爆破后當班技術員和4名工人當場被炸身亡,場面慘不忍睹。
二、 事端原因剖析
1.硫化罐改裝時沒有通過技術人員去計算,沒有讓硫化罐的生產廠家前來改裝,盲目將罐蓋的螺絲從20只改為10只,因為硫化罐蓋減了一半螺絲,如果改裝,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很有可能罐蓋承受不了工藝要求的壓力。爆破后查看螺絲,發現是因為螺絲開裂而引起爆破的。
2.硫化罐焊接質量差,也是引起爆破原因之一。
三、 避免同類事端的措施
硫化罐屬于壓力容器,而此類設備的檢修與改裝必須按有關規程的要求執行,并制定嚴格的企業設備管理制度,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改裝設備,尤其是壓力容器。